![]() 行动背景与五起案例概览2026年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部分领域内卷式竞争的突出问题,把整治重点对准产品质量缩水、服务标准打折、出具虚假报告、销售未获认证产品、过度包装等违法行为,并于2026年7月23日对外公布了第三批典型案例。这批案例共五起,分别涉及和县、花山区和含山县,覆盖建材管道、电梯维保、机动车检测、电动自行车销售和食品礼盒包装五个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 五起案例的具体处罚情况一、不合格管道冒充合格产品2026年1月6日,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塑茂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9月8日,执法人员根据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该公司2025年7月14日生产的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氧化诱导时间、环柔性项目不符合GB/T19472.2-2017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涉案货值9384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二、电梯维保流于形式2026年5月15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泰兴市三信电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4日抽查中,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与维保记录比对,发现该公司2025年11月30日对花山区某小区3台电梯实施半月维保时,未按TSG T5002-2017规则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也未实际开展机房、井道和底坑等项目维保,维保记录上胡乱勾选项目、照片重复使用。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三、机动车检测出具虚假不实报告2026年1月7日,和县市场监管局对和县畅安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作出通报批评并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0月9日根据举报线索核查发现,该公司对需要测方向盘自由转动量的车型未使用转向参数测试仪测量即直接出具数据,编号101101的汽车侧滑台校准证书超期仍正常使用。当事人此后已对侧滑台重新校准,并对超期期间检测的车辆开展召回。 四、销售无3C认证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2026年7月8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对马鞍山鑫趣商贸有限公司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2026年4月29日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公司经营场所2辆未上牌电动自行车加装有保险杆外架包围,改变了出厂外形结构,且合格证标注的3C证书编号已于2025年11月30日注销,此后仍在销售,车辆销售对象为外卖员,涉案货值4200元。当事人已整改并拆除违规加装的保险杠外架。 五、鲜泡燕窝礼盒过度包装被纠正2026年2月4日,含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纠正含山县天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含山分公司销售鲜泡燕窝礼盒的过度包装行为。经现场抽样检测,该礼盒包装空隙率达到96.42%,不符合1g至5g单件净含量包装空隙率不超过70%的强制性标准要求。经复查,当事人已将该燕窝礼盒下架处理。 对本地消费者的参考意义这批案例反映出监管部门关注的几类消费风险点:建材类产品需符合国家标准并经得起抽检;电梯维保关系公共安全,维保记录造假属于重点查处对象;机动车检测环节的仪器校准与规范操作直接影响检测结论的真实性;电动自行车销售中3C认证状态和私自加装问题是查处重点;礼盒类商品的包装空隙率也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约束。消费者在上述领域遇到疑似问题时,可对照这些已公布的查处事实理解监管口径。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