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批基本情况2026年7月10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出具马城管(建)审字[2026]第112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书,对马钢有限炼钢厂新建4#板坯连铸机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作出核准。该文书由市城管部门审批并盖章,属于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类核准事项。 核准要素根据核准文书,本次建筑垃圾处置的关键要素如下:
核准文书同时登记了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号牌清单,包含皖E02436、皖E02703等多个皖E、皖F号牌车辆。由于原件为图片且经文字提取,个别号牌字符可能存在识别误差,具体车辆信息应以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留存的原件核准内容为准。 期限状态本次核准的使用期限为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28日。截至本文整理时,该期限已经结束,相关车辆在该时间段外的建筑垃圾运输不再适用本核准。市民如需核对某一车辆在某一时段是否持有有效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应以城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核准信息为准。 监督与查阅提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由城市管理部门按项目逐一作出,核准文书中载明的运输单位、车辆号牌、倾倒地点和使用期限是监管执法的依据。马钢有限炼钢厂新建4#板坯连铸机项目位于马鞍山市,是本地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其建设期产生的工程渣土运输由城管部门核准并纳入监管。市民若发现核准期限之外的违规渣土运输行为,或对倾倒地点有疑问,可向马鞍山市城市管理部门反映核实。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城市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