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基本事实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马鞍山市公管局)于2026年7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为马公管罚字﹝2026﹞第01-1号,当事人为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东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马鞍山市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戴敏的高级职称证书为虚假材料,公管局依法予以查处。 处罚内容与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马鞍山市公管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6375元。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复议与诉讼渠道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