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花山区团结路8号2-602房产办理继承登记。 登记信息:
异议提交: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 联系方式:0555-8210025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登记机构: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2026年8月19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