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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主城区僵尸车整治

2026-7-17 09:10|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摘要: 2026年7月,马鞍山市在主城区开展“僵尸车”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市城管局发布的整治安排,7月31日之前为车主自行清理阶段,8月1日起由城管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截至来源发布时,整治行动正在推进中,城管部门已在湖东路街道等重点区域张贴整治通告。 哪些车辆属于整治对象 此次整治针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明显弃用特征的车辆,具体特征包括: 车身严重破损 灰尘遍布 零部件缺失 轮胎干瘪 未悬挂号牌 车辆类型既包括机动车,也包括三四轮电动车和摩托车。
马鞍山主城区僵尸车整治

2026年7月,马鞍山市在主城区开展“僵尸车”集中整治行动。根据市城管局发布的整治安排,7月31日之前为车主自行清理阶段,8月1日起由城管部门联合住建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集中清理。截至来源发布时,整治行动正在推进中,城管部门已在湖东路街道等重点区域张贴整治通告。

哪些车辆属于整治对象

此次整治针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具有明显弃用特征的车辆,具体特征包括:

  • 车身严重破损
  • 灰尘遍布
  • 零部件缺失
  • 轮胎干瘪
  • 未悬挂号牌

车辆类型既包括机动车,也包括三四轮电动车和摩托车。

整治范围

整治覆盖主城区道路、公共停车场、广场、公共绿地及住宅小区等公共部位。

不清理的后果

按照整治安排,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清理的车辆,将依法拖移至指定停放点。此后分两种情形处理:

  • 达到报废标准、通知后一个月内仍不接受处理的车辆,经公告期满三个月将依法强制报废。
  • 被拖移至指定停放点后无人认领的车辆,经公告期满六个月将依法处置。

车主应当怎么做

市城管局提醒相关车主及时关注通告内容,主动认领、清理长期闲置车辆,共同维护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和停车秩序。若车辆长期停放在公共道路、停车场或小区公共空间且具备弃用特征,车主应主动处理,避免车辆被拖移或进入后续报废、处置程序。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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