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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新规解读

2026-7-14 16:58| 发布者: 晚饭少放油| 查看: 7| 评论: 0|原作者: 晚饭少放油|来自: 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摘要: 政策背景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6〕20号),对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机制作出调整,马鞍山市参保人员同样适用。这项政策的核心变化集中在备案方式、特殊情况处理和待遇分级三个方面。 承诺制备案:先看病、后补手续 按照新政策,参保人员可以个人承诺制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只需在出院前补齐备案材料,即可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这意味着参保人员遇到备案材料暂时不齐的情况,可以先安心接受治疗,在出院前补齐
异地就医备案新规解读

政策背景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6〕20号),对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结算机制作出调整,马鞍山市参保人员同样适用。这项政策的核心变化集中在备案方式、特殊情况处理和待遇分级三个方面。

承诺制备案:先看病、后补手续

按照新政策,参保人员可以个人承诺制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只需在出院前补齐备案材料,即可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这意味着参保人员遇到备案材料暂时不齐的情况,可以先安心接受治疗,在出院前补齐材料,不影响医保报销。

特殊情况可自费结算后手工报销

部分参保人员虽持有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就医时间也在材料有效期内,但因突发意外、信息沟通不畅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未能在出院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这类情况可先自费结算出院,待补齐备案材料后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手工报销,仍按“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报销待遇。

未补齐材料将按较低待遇结算

对于在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结算前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参保人员,将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其报销比例和待遇标准相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会有所降低。这一分级设置旨在规范备案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合理使用。

参保人员需要注意的要点

  •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时可采用个人承诺制,材料可在出院前补齐
  • 因突发意外、信息沟通不畅或不可抗力未能及时补材料的,可自费出院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结算前仍未补齐材料的,将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较低待遇报销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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