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发布告客户函,通知非居民天然气客户:根据马鞍山市发改委《建立健全马鞍山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实施方案》(马发改函【2024】40号)的规定,将用测算价格对当期天然气费用进行预结算。 预结算价格与适用期间经测算,公司按照3.97元/立方米的价格,对2026年7月份至9月份的非居民天然气费进行预结算。 最终结算方式最终实际结算价格,将由马鞍山市发改委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核确定。届时公司将根据市发改委确定的结算价格进行清算,实行多退少补。 该函告由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出具,2026年7月14日对外发布。 信息来源:马鞍山港华燃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