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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评审结果于2026年7月10日至16日公示

2026-7-10 16:37|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摘要: 公示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0日,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该名单依据《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6]8号)和《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6]9号)产生,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 公示期与异议反馈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共7日。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并需提
马鞍山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评审结果于2026年7月10日至16日公示

公示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0日,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该名单依据《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6]8号)和《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2026]9号)产生,经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

公示期与异议反馈

公示期为2026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共7日。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并需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受理电话为0555-2368113,电子邮箱为zjjjjnkjk@。截至本文整理时,该公示期已经结束。

后续查询说明

具体示范项目名单载于公告附件《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城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公示表》。需要核对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等明细的市民,可向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咨询。该公示记录了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的评审环节,可作为了解相关专项资金和示范项目管理程序的参考。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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