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适用范围《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建档帮扶实施办法》于2026年6月18日下发执行,原《安徽省工会困难职工建档帮扶实施细则》(皖工办〔2024〕23号)同时废止。办法适用于同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原则上是已加入工会组织的职工。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劳务派遣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条件也可纳入帮扶。 三类建档职工及认定条件办法将困难职工分为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三类。深度困难职工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一般不低于5000元)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家庭,测算方法为(职工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因困支出)÷12÷家庭共同生活人口≤当地月低保标准。 相对困难职工按同类测算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2倍;意外致困职工需满足扣减意外刚性支出(一般不低于10000元)后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倍,或因意外刚性支出超过家庭年度可支配收入60%两个条件之一。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纳入建档帮扶;未能领取失业金或期限不足一年的,一般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可纳入,帮扶期限自建档之日起一般不超过2年。因公牺牲职工遗属和工亡家属符合条件可纳入。职工因病等原因死亡、家属无职工身份无法建档的,可在职工死亡六个月内由配偶或直系亲属申报。 不得建档的情形
帮扶项目与标准上限帮扶范围包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四类项目。深度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救助每户每年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2倍、最高不超过12000元;医疗救助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每年最高50000元;高等教育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10倍,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生不超过6倍,助学救助每年最高8000元。 相对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救助最高9600元;医疗救助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50%、每年最高30000元;助学救助每年最高6400元,且只予单一救助。意外致困职工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刚性支出总额的20%帮扶,金额不超过20000元。深度和相对困难职工年度内医疗救助超过2万元的,须报省总工会权益保障部批复同意后办理。 申请与审核流程
各地职工服务中心应自收到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和首次打卡发放帮扶资金,时限不含职工补充资料、家庭经济状况比对所需时间。帮扶资金实行银行卡打卡发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困难职工家庭。佐证材料不齐全的特殊情形,县级以上总工会可采取一事一议,履行两会一走访程序认定。 动态管理与退档深度困难职工每年核查一次,相对困难职工和意外致困职工半年核查一次。致困因素消除后予以退档,深度困难职工退档后给予6个月渐退期。职工对退档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复核,工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告知结果。 信息来源:马鞍山总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