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事项2026年7月7日,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对马鞍山示范园区康森工艺相框厂高品质艺术相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并以《马经开环审〔2026〕16号 关于马鞍山示范园区康森工艺相框厂高品质艺术相框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文件形式对外公示。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该公示发布于2026年7月7日,公示期现已结束,相关批复作为该项目环评审批的正式记录可供查询。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查询方式需要了解该项目环评批复情况的市民和企业,可通过联系电话0555-8323825进行咨询,或前往马鞍山经开区湖东南路2358号5栋科技创新产业园现场查询。 该项目位于马鞍山示范园区年陡区域,批文与项目环评报告表文件(年陡康森相框厂最终版)均已随公示一并公布。 信息来源: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