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背景2026年6月5日,马鞍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及2022年度安徽省大数据企业重新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2022年度省级大数据企业须在2026年7月7日24时前在申报平台完成申报材料提交,该申报窗口目前已经结束。本文对通知中的企业范围、认定流程和政策要点作梳理,供本地企业日后了解省级数据企业认定制度参考。 哪些企业属于申报范围通知规定的申报对象为在马鞍山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主要从事数据相关处理活动,且符合《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实施细则》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具体分为六类:一是提供具有一定质量和规模行业性数据集、数据产品的数据资源企业;二是从事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等技术研发推广和设备制造的数据技术企业;三是从事数据标注或为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业务咨询、撮合、合规、金融等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数据服务企业;四是以数据赋能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及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数据应用企业;五是研发或提供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数据可信流通技术的数据安全企业;六是提供一体化算力、公有云、低代码平台、可信数据空间等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及服务方案的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认定流程的五个环节第一步是企业自评,企业对照《实施细则》准备线上申报材料;第二步为线上申报,企业用法人账号登录皖事通办平台(安徽政务服务网),进入安徽省数据产业生态专区填报并上传佐证材料,按自身情况选择2026年度新申请或2022年度已认定复审;第三步是市级初审,马鞍山市数据资源局联合各县区、开发园区核验企业填报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初审通过的出具推荐意见报送省数据资源局;第四步由省数据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第五步为审查认定,结果在省数据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核查无问题的,颁发安徽省数据企业证书。 政策要点安徽省数据企业培育认定坚持企业自愿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培训、咨询和其它辅助工作,各级部门不得变相收取费用。申报系统中还添加了国家数据局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基础条件自评,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纳入安徽省数创企业储备库。对经认定的省级数据企业,按规定兑现培育和奖补政策,并依托省级数据企业库、上市后备库、融资需求库和创新案例库持续支持企业发展。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