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概况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6年7月28日印发马金管〔2026〕24号通知,公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旨在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 哪些人可以提取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现售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购房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能提多少
办理流程
所需材料申请时需提供:购房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卖方收款银行账户;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认购协议》(含定金凭证)以及开发商收款银行账户;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购房职工还需面签《资金监管(冻结)承诺书》。 撤销办理买卖双方终止房产交易的,购房职工可申请撤销提取业务,撤销后即时解除账户已申请提取资金的限制;由此导致的风险、责任及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撤销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面签《撤销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申请表》。 注意事项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