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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定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集贸市场计量评价分四级管理

2026-6-24 10:57|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

摘要: 文件出台与施行时间 行政规范性文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已于2026年6月2日经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公告,明确该规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于2026年6月24日转载了公告全文。 规范管什么、管到谁 该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开展的诚信计量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结果管理,属于公共信用评价,目的是推动集贸市场主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并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的
《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定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集贸市场计量评价分四级管理

文件出台与施行时间

行政规范性文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已于2026年6月2日经市场监管总局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市场监管总局于2026年6月11日发布公告,明确该规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于2026年6月24日转载了公告全文。

规范管什么、管到谁

该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集贸市场开展的诚信计量信用评价活动及其结果管理,属于公共信用评价,目的是推动集贸市场主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并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集贸市场诚信计量分级分类监管的依据。规范同时明确,诚信计量评价不是评比达标、创建示范等考核评优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异化为面向市场的创建、评比、评选活动,也不得以评价结果进行地区或市场排名;有关单位不得向集贸市场或场内经营者收取评价费用、咨询费、服务费或变相摊派、搭车收费。

评价指标看哪些方面

评价指标由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构成。基础管理看计量制度建设、人员配备培训、强制检定器具登记备案等;器具管理看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合格率、公平秤设置、电子计价秤更新换代和违规器具管控;行为规范看经营者现场称重零售商品计量偏差合格率;纠纷处理看投诉渠道公示和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集贸市场主办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直接定为D级。此外还有不计入总分的创新引领鼓励条款,例如设立民生计量服务站提供免费计量复核和咨询、建立违法失信经营者红黄牌警示制度、对电子计价秤实施智慧监管等。

等级如何划分与对应监管

评价按评分细则综合打分,分为四级:A级得分90分及以上,以自我管理、诚信承诺为主,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等情况外一般不实施现场检查,并在政策扶持、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激励;B级为80分至90分以下,实施常规监管,每年度实施1次计量监督检查;C级为60分至80分以下,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每半年实施1次计量监督检查并限期整改;D级低于60分或发生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列为严格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实施1次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查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D级的,集贸市场诚信计量等级不得评为A级。发生重大计量违法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严重不合格市场,将依法公示失信信息并纳入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

评价流程与异议渠道

评价由市场主办者按监管部门通知提交自评报告启动;市场监管部门组建不少于3人的评价组,通过现场核查、器具抽检、人员访谈、调取监管执法和信用信息等方式开展评价。被评集贸市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价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组织实施评价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辩,复核人员不出自原评价组。同一主体两次评价间隔最长不超过一年,新设立或发生重大计量问题的市场可开展专项评价。对在菜市场称重购物的马鞍山消费者而言,这一规范施行后,市场的计量管理制度、公平秤设置和投诉处理情况都将成为监管部门分级管理的依据。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安徽·马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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