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背景与奖励标准2026年6月12日,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一季度促消费新兴产业稳投资政策措施》(马政办秘〔2026〕10号)联合发出通知,组织开展激发工业投资活力政策申报。政策针对工业项目(含技改和新建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超过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业主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对一季度新入库纳统且完成投资超过500万元的工业项目,额外奖励3万元。 申报窗口与办理安排企业通过马鞍山市惠企通服务平台申报,平台于2026年6月15日8:00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各县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开发园区经发局负责组织申报并完成初审核实,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于7月3日前正式行文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新建工业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改项目)。通知要求企业务必提前登录惠企通平台完善企业信息,否则将影响政策资金兑现。上述申报和上报时间节点均已结束,本文仅作历史资料整理。 申报材料要点入库方面,需提供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项目库证明材料。发票方面,一季度工业投资有效结算证明须为增值税发票,并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与项目法人单位名称相一致;二是必须是2026年一季度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三是发票必须与设备采购合同相匹配。其他资料包括《马鞍山市激发工业投资活力奖补资金申请表》、《工业投资发票清单》(pdf及xls格式)、采购合同和付款凭证原件扫描件,以及县区、开发园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合规性承诺书和推荐上报清单。 申报责任条款企业(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责任条款反映了本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领的诚信要求,可作为了解同类奖补政策办理规则的参考。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