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依据与执行时间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发布《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十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十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22号)要求,以及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同名通知,对该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调整。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执行。 本次整合涉及的项目范围通知随附十三份价格项目表,覆盖十二类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包括:
另有《废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列明整合后不再执行的原项目。 对就诊结算的意义此次调整是省市两级医保部门统一部署的价格项目规范整合,属于全市医疗机构同步执行的政策。马鞍山市域内其他公立医疗机构也已按同一文件口径开展相应公示与执行,患者在相关科室就诊时,收费项目名称与价格将按整合后的项目表执行,具体各项目价格以医院公布的价格项目表为准。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