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背景与执行时间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异地就医备案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6〕20号,2026年5月28日印发),马鞍山市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异地就医备案新政策。既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承诺制备案三种情形情形一:出院前补齐备案材料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并在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的,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待遇同本地就医标准,不提高起付线,不降低报销比例。 情形二:自费出院后补齐备案材料参保人员确持有异地长期居住认定材料,且就医时间在该材料有效期内,但因故未能在出院结算前补齐的,可先自费结算出院,补齐备案材料后回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医保手工报销,仍按照“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待遇同本地就医标准。 情形三:未能补齐备案材料在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结算前未能补齐备案材料的,按照“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签署承诺书要求参保人员需签署《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个人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符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材料要求;在异地就医费用医保结算前补齐备案材料;如未能补齐,同意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执行;愿意接受信息共享查询或事后核验,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12345转2号医保专线或拨打0555-2354118进行政策咨询,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备案方式,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信息来源:微信公众号马鞍山医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