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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8月1日起暂停受理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已报废车辆仍可等通知申报

2026-7-31 17:00| 发布者: 路口等绿灯| 查看: 9| 评论: 0|原作者: 路口等绿灯|来自: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摘要: 8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补贴申请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此次暂停受理的范围涵盖以下三类情形: 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货车; 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如何认定 对于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报废货车认定以《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新增购置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这批车辆
马鞍山8月1日起暂停受理国四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已报废车辆仍可等通知申报

8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补贴申请

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于2026年7月31日发布通告,自2026年8月1日起,全市暂停受理国四排放标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

此次暂停受理的范围涵盖以下三类情形:

  • 仅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货车;
  • 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如何认定

对于在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报废货车认定以《机动车报废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准,新增购置货车以车辆注册登记日期为准。

这批车辆的补贴申报将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有序开展。具体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将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尚未获知受理安排的车主切勿自行报废

通告特别提醒,自2026年8月1日(含当日)起,凡有意申报补贴但尚未获知具体受理安排的车主或企业,切勿自行办理车辆报废注销手续。

若在此日期之后自行报废、注销车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通告同时说明,后续若有调整,将第一时间发布相关信息。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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