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适用范围《安徽省高校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试行)》由安徽省教育厅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考核对象为全省各类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中与学校建立正式聘用关系的在职教师。马鞍山本地高校的在职教师均在这一办法的适用范围内。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全省考核工作并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高校负责本校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考核内容与档次师德考核具体考核教师在政治方向、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社会活动、生活作风等方面遵循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情况,内容涵盖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正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方面。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模范遵守师德规范、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可确定为优秀;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未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可确定为合格;发生师德失范行为但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确定为基本合格;存在严重师德失范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确定为不合格。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应参加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35%。 组织实施与程序高校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主任由高校党委书记和校(院)长担任,成员由组织、宣传、纪检、教师、人事、教务、科研、研工、学工、团委、工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院(系)负责人和教师代表构成。二级单位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一般由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构成。 考核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方式。平时考核每学期进行汇总;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开展一次,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原则上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程序分四步:一是个人自评,教师填写《师德考核登记表》并进行自我评价;二是民主评议,一般采取同事互评、学生测评、单位考评等方式,二级单位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和档次建议,在二级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党支部意见;三是综合评定,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经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四是结果反馈,结果通知本人并经签字确认后存入教师个人干部人事档案,对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及时说明理由并听取本人意见。 处分与考核结果的衔接出现《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负面清单”行为并被查实处理的,依据具体处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等处理的,当年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当年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档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处分,或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等行政处罚的,当年应确定为不合格。同时受多种处理处分的,按影响较重的一档确定。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考核但不确定档次,结案后补定。无正当理由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 结果运用与救济渠道师德考核结果是教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的重要依据。优秀档次的在各类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未确定为优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干部选任以及人才项目、科研项目申报等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可能被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教师将被纳入重点关注教师信息库,学校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教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师德考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依法依规提出申诉。 信息来源:皖江工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