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内容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期间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文件为:马环审〔2026〕20号《关于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5号、6号焦炉全干熄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复议与诉讼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