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背景与依据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属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皖医保发〔2025〕8号)以及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第二批)的通知》,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对本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并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执行。文件由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5年9月9日印发。 本次调整覆盖的项目类别从公布的调整汇总表看,本批调整涉及的项目范围较广,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护理类项目,如重症监护护理、特级护理、分级护理、新生儿护理、早产儿护理等;二是诊察与会诊类项目,如住院诊察费、住院中医辨证论治、院内会诊;三是治疗与操作类项目,如中心吸氧、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临时及永久起搏器安置与更换、经皮肝穿肿瘤消融术等;四是妇科、产科相关项目,如宫颈活检、宫颈扩张、胎心监测、刮宫术、人工流产术等;五是精神心理与康复类项目,如多参数监护无抽搐电休克治疗、心理治疗、脑电生物反馈治疗、吞咽功能障碍训练、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等;六是外科与眼科、口腔类手术项目,如手术使用腹腔镜加收费、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加人工晶体植入术、复杂牙拔除术、阑尾切除术、胆囊切除术、骨折内固定装置取出术等。 计价规则要点除价格标准外,汇总表还对各项目给出了计价单位、项目内涵、除外内容和计价说明。其中有多条与患者结算直接相关的规则值得留意:重症监护护理不可与分级护理同时收费,转入普通病房后当日可按日收取分级护理费用;新生儿护理、早产儿护理不与分级护理同时收取;多个涉及儿童的诊察和操作项目规定了儿童加收比例;起搏器、人工晶体、支架、导管等耗材常被列为除外内容,需要另行计价;部分手术规定了特定情形下的加收或另计价方式,例如腹腔镜加收费、白内障手术的玻切加收、复杂拔牙和浅表肿物切除的激光手术加收等;康复类训练项目则限定了适用功能障碍范围。 患者如何核对具体价格本稿不逐项转录汇总表中的具体价格数字。需要办理相关诊疗或结算的患者,可以在就诊时向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的收费窗口或医保办查询具体项目的现行价格,也可以通过马鞍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正式文件核对完整的价格调整汇总表。由于价格调整自2025年9月15日起执行,此前与之后的费用清单如出现项目价格差异,可以本批次调整文件作为核对依据。对结算金额有疑问的,可向医院医保部门或医保经办机构反映并要求复核。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