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基本情况2025年12月12日,中共马鞍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市委编办权责清单(2025年版)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市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反映。 反馈渠道
清单主要内容2025年版权责清单共列明一项行政许可事项——事业单位登记。其权力类型为行政许可,实施依据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第九条,明确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所属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责任事项该事项的责任事项包括六个环节:一是受理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应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二是审查责任,对申请法人登记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需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核查;三是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并按时办结;四是送达责任,制发送达证书、登记备案、信息公开;五是事后监督责任,监督检查并督促年度报告公示;六是其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追责情形清单同时列明八类追责情形,包括应当受理而不予受理或反之、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许可、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监督不力、徇私舞弊、索取收受财物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公示期后的参考价值公示期已于2025年12月17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随之关闭。该权责清单仍可作为了解马鞍山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职责边界、办事流程监督依据的长期参考文件查阅。 信息来源:马鞍山机构编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