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2 09:47|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8|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作废公告:因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如市民涉及该处房产的交易、查询或权利核实,可依据公告中的证书编号和不动产单元号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核实权属状态。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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