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2 08:50|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8|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2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声明人罗日江、孙文云因保管不善,将皖(2019)马鞍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946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声明人申请作废该不动产登记证明,并正式声明该证明作废。
此类声明属于不动产登记中的法定公示程序,用于在原证明遗失情况下保障权利人权益,避免遗失证明被他人不当使用。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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