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基本情况马鞍山市商务局依据商务部《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二〇二五年第4号)、《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皖商办运函〔2019〕765号文)以及《关于做好全市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马商〔2020〕32号)等有关规定,对当涂县商务局报送的安徽省高速石化有限公司当涂江心洲加油南站等4座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法定代表人事项完成了审核,并自2026年9月1日起对变更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与异议渠道本次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9日,共七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详见市商务局发布的附件。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变更事项有异议,请于2026年9月9日之前与马鞍山市商务局商贸运行科联系,联系电话为0555-8355719。 对本地居民的意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是加油站合法开展成品油零售经营的重要凭证,本次公示涉及当涂江心洲加油南站等4座加油站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可就变更事项向主管部门反映意见,属于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框架下的常规公开程序。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商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