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4 10:56|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7|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根据马鞍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布的内容,城市是人民防护的重点。国家对城市实行分类防护。
关于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城市分类防护制度的制定主体,即国务院与中央军事委员会共同负责确定防护类别和防护标准。
上述内容属于人民防空领域的基础制度常识,说明了人民防护工作以城市为重点,并采取分类防护的方式开展。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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