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2025年2月24日至3月4日,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对马鞍山市开展了常规统计督察。2025年6月23日,省统计局向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随后成立省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研究制定《马鞍山市贯彻落实省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化、闭环式推进整改,并于2025年10月10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整改情况。 组织推进方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把统计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党政同责,细化整改措施。市整改工作专班通过召开推进会、现场督查指导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整改评估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 四类问题的整改措施针对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通报列出了13项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职考察和干部考察中实行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印发统计执法相关程序文件,实现统计执法检查县区全覆盖,消除零立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相关文件和做法清理工作以及未经审批开展统计调查自查自纠;将乡镇(街道)专兼职统计员配备到位。 在数据质量方面,组织全市各县区、开发园区对规上工业企业、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限上商贸单位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对县级统计人员和乡镇(街道)首席统计员开展2轮集中业务培训,对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制定市级查询模板,运用部门行政记录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逻辑校验、异常值检测,及时发现问题数据并核实修正。 监督渠道通报同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0555-8355228反映,也可寄送邮政信箱: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邮编24300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mastjjzfj@。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