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出台背景2023年3月1日,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发布通知,落实《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皖政〔2023〕13号)文件精神,对在该公司开立水表户头、确因资金紧张交费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3至6个月欠费不停水并免收该期间滞纳金的政策。 政策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为由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的流动资金紧张、交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微企业界定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缓交水费范围为申请当月至2023年12月份的水费,缓交期限为3至6个月。 当时的申请方式办理期限内,申请人需准备加盖公章的《用水欠费缓交申请表》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申请人(实际用水人)与水表户头不一致,还需提供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线上办理方式为登录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在通知公告的其他公告板块下载申请表,将资料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公司公共邮箱;线下办理方式为携带申请资料前往各营业厅窗口办理。 时间节点说明该政策办理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目前办理窗口已经结束。此内容作为2023年本地供水纾困政策的记录,供了解政策脉络和历史查询使用,不再作为可办理事项的提醒。如有当前水费缴纳问题,可咨询马鞍山首创水务咨询电话0555-2470001。 信息来源:马鞍山首创水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