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1 11:02|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6|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作废公告。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该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公告单位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1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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