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1 10:33|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3|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因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作废。
该公告属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规定作出的证书作废公示。公告说明登记机构在无法收回原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下,通过公告方式对该证书予以作废。权利类型为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涉及的花山区王家山4-13为马鞍山市花山区范围内的不动产。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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