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以下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现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王志华、吴宗明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花山区生化新村31-407 不动产权证号:皖(2018)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69316、0069317、0069318号 登记申请人:吴爱玲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 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联系方式:0555-8210025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