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6-10 00:00|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10|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图书馆
根据马鞍山市图书馆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官方问答,图书借阅期限为31天,读者可在到期前办理一次续借,图书过期后不再办理续借。
过刊(过期期刊)的借阅期限为15天,且不可续借。图书和过刊如发生逾期,均按每册每天0.10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以上为该馆截至发布日公布的规则,读者实际办理借阅和续借前,可向图书馆确认现行执行标准是否调整。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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