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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高、中考期间噪声管控通告:管控时段、禁止行为与投诉电话梳理

2026-5-25 08:57|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4|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公安局

摘要: 通告背景与适用时间 为给参加高考、中考的学生提供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七个部门曾于2026年5月25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5月25日至6月16日期间对全市各类环境噪声实施严格监督管理。该管控期已于6月16日结束,但通告中对噪声类型的界定和投诉分工,仍是了解本地噪声监管思路的参考资料。 通告规定的禁止行为 通告对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公共场所活动、家庭生活和机动车鸣笛等噪声来源分别作
马鞍山高、中考期间噪声管控通告:管控时段、禁止行为与投诉电话梳理

通告背景与适用时间

为给参加高考、中考的学生提供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教育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七个部门曾于2026年5月25日联合发布通告,明确5月25日至6月16日期间对全市各类环境噪声实施严格监督管理。该管控期已于6月16日结束,但通告中对噪声类型的界定和投诉分工,仍是了解本地噪声监管思路的参考资料。

通告规定的禁止行为

通告对建筑施工、文化娱乐、商业经营、公共场所活动、家庭生活和机动车鸣笛等噪声来源分别作出规定。

  • 城区范围内所有渣土运输、建筑施工、拆迁现场,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和中午12时至14时进行施工扰民作业,抢险、救灾除外。
  • 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居民和学生学习休息。
  • 城区范围内除学校外,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产生噪声的高音响器材。
  • 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活动时,禁止使用产生噪声的音响器材影响学生学习。
  •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家庭室内娱乐活动及家庭装修时,应控制音量。
  • 6月7至9日、14至16日考试期间,严格控制机动车在禁鸣区域和禁鸣路段鸣喇叭。
  • 考试期间,考场周围半径500米范围内实行强制性监控。

投诉渠道与执法安排

通告明确生态环境、公安、教育、城管、住建、文旅、交运等部门将加大巡查力度,将影响考生复习和考试的噪声投诉作为急件办理,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投诉电话分工为:涉及建筑夜间施工、娱乐场所噪声、家庭装修与室内娱乐噪声(通告第一、二、五条)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涉及户外高音喇叭、商业音响、公共场所娱乐噪声、机动车鸣笛及考场周边噪声(通告第三、四、六、七条)拨打市公安局110。

对市民的长期参考意义

这一通告反映了马鞍山在重大考试期间分部门、分类型处理噪声投诉的机制。虽然管控期已经结束,市民遇到类似噪声问题时,仍可参照其分工思路,选择对应的投诉渠道反映情况。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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