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示基本情况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发布平南三村三十三栋一〇六室至四〇六室物业维修资金使用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马鞍山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马住建〔二〇二二〕四六号)等规定,决定对该栋相关房屋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项目与资金信息
公示时间与异议反馈方式本次公示时间为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业主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反映;如无异议,该中心将按照公示金额和相关程序拨付维修资金。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