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27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声明人张帆因保管不善,将皖(2023)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074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主要内容根据声明内容,张帆因保管不善导致该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并声明原证书作废。声明落款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 公示意义此类遗失声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公示,目的在于告知社会公众该不动产权证书已遗失并申请作废补发。公示期内如相关权利人对该证书存在异议,可通过不动产登记部门反映。公众如需查询该证书相关登记信息,可联系马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办理渠道核实。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