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基本情况2026年8月2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发布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涉及不动产信息
异议提出方式与期限如对本次拟登记事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公告发布机构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日期为2026年8月28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