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纠纷经过2026年7月,和县善厚镇某村村民罗某某受陈某某雇佣,在其农村自建房施工工地务工时,不慎被坠落的PVC电线软管砸伤左眼,随后入院检查治疗并产生相应医疗费用。纠纷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自行协商,因诉求差距较大未能达成一致,罗某某随后向善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与结果接到申请后,镇调委会核实了事故经过、诊疗情况及争议焦点。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宣讲劳务用工、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等法律知识,划分双方权责边界,并通过多轮居中调解逐步缩小争议差距。最终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基础上达成一致:陈某某一次性赔付罗某某此次受伤产生的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500元,款项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后续工作善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表示将持续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防范化解矛盾隐患,继续发挥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的作用。 信息来源:和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