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罚基本情况2026年8月25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文号:马公管罚字﹝2026﹞第03-3号),对当事人徐晓琴处以罚款1256.38元。 主要违法事实安徽汀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参与马鞍山市招投标活动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徐太勇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经查为虚假材料。徐晓琴系安徽汀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责任人员,被依法查处。 处罚依据与履行方式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履行方式为罚款1256.38元,期限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救济途径当事人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