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内容与对象马鞍山市司法局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市政府令第47号),于2026年8月26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7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和2027-2031年规章制定规划立法项目建议。 本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提出建议项目,包括制定、修改、废止规章的建议。 可建议的事项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市政府只能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制定规章。其他事项超出马鞍山市立法权限,有关建议不予受理。 建议如何填写提出建议需填写《2027年度市政府规章建议表》或《2027-2031年规章制定规划建议项目表》。 建议制定规章的,应当填写规章名称和制定的主要理由,并可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依据、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举措等作出进一步说明。有相关材料或者文本建议稿的,可一并提交。 建议修改或废止规章的,应当说明理由,包括: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安徽省地方法规或安徽省政府规章有关规定;存在降低标准、立法放水等与上位规定不一致的规定;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措施;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增加其义务的事项;违背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违反国家重大改革方向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规定和精神;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的事项;存在其他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情形。建议修改规章,有相关材料或文本建议稿的,可一并提交。 提交方式与截止时间征集活动截止时间为2027年10月31日。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向市司法局提交:
反馈机制对社会各界提出的规章项目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提出详细建议或文本建议稿且留下联系方式的,将向建议人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公告同时附有《2027年市政府规章项目建议表》《2027-2031年规章制定规划建议项目表》和《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目录》。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