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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27日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花山区万嘉颐园五村5-208

2026-8-27 09:1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7|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27日发布一则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经过初步查验,登记机构拟对花山区万嘉颐园五村5-208的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办理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权利人)为印存华、史兆兰,登记申请人为陈云。 公示的法律依据 本次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作出。按照该细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继承登记前须进行初步查验,并对外公告;公告期满且无有效异议后,方可予以登记。 异议怎么提、提到哪里 对本次继承登记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27日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花山区万嘉颐园五村5-208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27日发布一则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经过初步查验,登记机构拟对花山区万嘉颐园五村5-208的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办理继承登记,被继承人(权利人)为印存华、史兆兰,登记申请人为陈云。

公示的法律依据

本次公告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作出。按照该细则,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继承登记前须进行初步查验,并对外公告;公告期满且无有效异议后,方可予以登记。

异议怎么提、提到哪里

对本次继承登记有异议的,应在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异议材料。送达地点为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需要咨询的,可拨打登记机构电话0555-8210025。

逾期后果

公告期内无人提出异议,或者所提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该不动产继承事项予以登记,权利随之确定。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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