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结果2026年8月25日,马鞍山市纪委监委公布对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原正处级检察员龙家胜的审查调查结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案件办理程序该案经中共马鞍山市委批准,由马鞍山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决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作出,依据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 查明的主要问题通报列出的违纪违法事实分为几类:一是违背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二是廉洁方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购物卡,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三是利用职务便利,在环评手续办理、工程验收、案件处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信息来源:中共马鞍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马鞍山市监察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