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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通用人工智能标杆示范场景申报9月11日截止,市科技局明确条件与流程

2026-8-24 17:44| 发布者: 顺手提醒下| 查看: 13| 评论: 0|原作者: 顺手提醒下|来自: 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摘要: 申报背景与依据 2026年8月24日,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全市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工作。该项工作依据《数字赋能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4〕17号)和《马鞍山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申报条件 创设单位:须在马鞍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等方面记录良好。 创设案例:须在马鞍山市内落地
马鞍山市通用人工智能标杆示范场景申报9月11日截止,市科技局明确条件与流程

申报背景与依据

2026年8月24日,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全市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工作。该项工作依据《数字赋能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1+X”政策体系的通知》(党办〔2024〕17号)和《马鞍山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实施方案的通知》(马发〔2025〕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

申报条件

创设单位:须在马鞍山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明晰的自主知识产权,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运行管理规范,科研及社会信用等方面记录良好。

创设案例:须在马鞍山市内落地应用,围绕算力、算法(模型)、数据等通用人工智能关键环节,在攻克科研创新短板、服务企业重大共性需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等方面具备技术创新性、示范带动性和价值引领性,并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方面创造较大应用价值。

创设时间:案例始建时间要求为2024年1月1日以后且在马鞍山落地;实施周期较长的典型场景可适当放宽始建时间。申报材料中场景建设成效以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为主。

材料要求:申报信息须客观真实、表述准确,杜绝虚构和夸大;材料须符合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知识产权规定,不涉密且可向社会公开。

申报与报送流程

  1. 案例采取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方式:各县区、开发园区科技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为市直有关部门的,归口单位为市直有关部门。
  2. 填写《马鞍山市通用人工智能应用标杆示范场景创设申报表》,附2至3张展示图片及对应的应用场景解决方案有关材料(如有)。
  3. 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报送(寄)至市科技局人工智能专班,并同步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4. 各县区、开发园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于2026年9月11日前将审核通过并推荐的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人工智能专班,逾期不再单独受理。提交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推荐函、汇总表及各单位申报材料,并发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蔡夏文心,电话2408006。

注意事项

通知明确相关材料务必准确、真实;推荐函与汇总表需加盖公章;附件包含申报表和汇总表两个文档,申报单位可按归口渠道获取并填报。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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