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结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8月24日发布作废公告:因无法收回相关不动产权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公告作废雨山区太平街68号4-303的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面向社会公开。 涉及证书与不动产信息被作废的证书为马国用(2006)第36875号,登记权利人为梁慧敏,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应不动产坐落于雨山区太平街68号4-303,不动产单元号为340504004001GB00629F00040003,备注栏标注该证为国有土地使用证。 作废原因与读者核查提示公告说明的作废缘由是发证机构无法收回该证书。此类公告属于不动产登记中的法定公示环节,目的在于使原证书失去效力,避免失效证书被继续使用。若市民涉及该坐落地址的买卖、抵押或权属核查,应以登记机构现时登记信息为准,遇到仍持有或出示该编号证书情形的,可向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核实。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