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被继承人:卜桂芳,丁家柱)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月9日发布两处花山区房产继承登记公告
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速读要点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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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对两处不动产拟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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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涉及的房产 序号不动产坐落权利类型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 1花山区东方明珠世纪花园一村98-103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马房字第2009000742号丁炜 2花山区朱家塘23-705房屋(构筑物)所有权马房(97)权证字第10904号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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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方式 对上述拟登记事项有异议的,...
已核验全文
2026年9月9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涉及被继承人卜桂芳、丁家柱名下两处不动产,拟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同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涉及两处不动产
本次公告涉及的不动产共有两处。第一处,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为卜桂芳、丁家柱,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于花山区东方明珠世纪花园一村98-103,不动产权证号为马房字第2009000742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丁炜。第二处,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同为卜桂芳、丁家柱,不动产权利类型为房屋(构筑物)所有权,坐落于花山区朱家塘23-705,不动产权证号为马房(97)权证字第10904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为丁莉。
异议须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
公告明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为: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联系方式为:0555-8210025。本次登记机构为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日期为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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