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被继承人:孔德玉)
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告
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速读要点 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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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项 2026年9月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对下列不动产权利拟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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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 孔德玉花山区采秣新村20-302马房字第2014038462号、马房字第2014038463号魏正华 孔德玉花山区采秣新村20-402马房字第2014038433号、马房字第2014038434号魏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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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提出方式 对上述拟登记事项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
已核验全文
2026年9月8日,马鞍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拟对被继承人孔德玉名下的两处不动产办理继承登记,登记申请人均为魏正华。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同时根据该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涉及不动产基本情况
本次公告涉及的两处不动产权利类型均为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人(被继承人)均为孔德玉,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均为魏正华。其中,第一处坐落于花山区采秣新村20-302,不动产权证号为马房字第2014038462号、马房字第2014038463号;第二处坐落于花山区采秣新村20-402,不动产权证号为马房字第2014038433号、马房字第2014038434号。
异议提出方式及办理安排
对上述拟登记事项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为马鞍山市政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C19、C20窗口,联系方式为0555-8210025。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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