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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金林工伤认定结论公告

马鞍山市人社局公告送达一份工伤认定决定书

这件事和你有什么关系

马鞍山市人社局在本市发出的正式工伤认定公告送达文书,涉及本市行政复议与诉讼渠道,具有本地公共知情价值

速读要点 3 条

  1. 01

    公告送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026年9月4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向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编号为马鞍山认定〔2026〕1209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

  2. 02

    认定内容 公告显示,张金林以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受理并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2023年12月14日张金林在工作过程中...

  3. 03

    公告说明,因无法直接送达,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已核验全文

近日,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工伤认定结论公告。张金林以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向该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依法受理后,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2023年12月14日张金林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

公告明确,如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无法直接送达,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安徽三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编号为马鞍山认定〔2026〕1209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根据公告内容,该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本次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6年9月4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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