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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什么情况下会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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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3 10: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6年8月13日,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公告,对12家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这些业户截至2026年7月31日经核查,超过承诺期限6个月未履行投入车辆承诺,经营条件已不具备,按有关规定自动终止经营,相关证件自动作废,被注销的业户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为什么会自动终止经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规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时对投入车辆作出承诺的业户,如果在承诺期限届满后6个月仍未履行承诺,即被视为不再具备经营条件。此次马鞍山的12家业户正是触发了这一情形,因此交运部门依法启动公告注销程序。
公示程序与异议渠道
这类注销并非静默进行,而是先经过公示。此次公示明确了异议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7日止,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联系市交运局反映。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注销决定生效,证件自动作废。公示同时附有拟注销业户明细表,便于核对具体名单。
对马鞍山居民而言,这一案例说明了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严肃性:许可不是一劳永逸的,承诺不兑现就会失去经营资格。若需查询某家运输企业资质是否仍有效,可关注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此类公告注销结果,作为长期参考依据。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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