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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审批公示后,市民还有哪些监督和救济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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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31 16: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评公示意味着什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审批后,生态环境部门会以公示方式公开批复决定。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7月31日的公示为例,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公示内容列出批复文号和项目名称,供公众知悉与监督。
期限届满后的救济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认为审批决定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公告展示期结束并不等于监督渠道关闭。
如何进一步查询
马鞍山居民想查阅具体批复内容或提出意见,可通过公示中公布的联系电话(0555-2365734,传真)或前往马鞍山市映翠路360号咨询,信函邮寄邮编为243000。关注身边电镀、道路等工程项目的市民,可留意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发布的此类审批公示,及时行使知情与监督权利。
信息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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